营改增抵扣项目、凭证(旅客运输、通行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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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改增抵扣项目、抵扣率、凭证
第一类是增值税发票
包括各种已经用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数电票。
分期抵扣已经成了历史,财务无需学习,稽查还需学习。
第二类是各种未税控的发票、凭证
随着数电票的推广,农产品收购发票、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、火车客票、桥闸通行费发票等均会纳入数电票的范围,抵扣勾选更加方便、安全。
一、旅客运输凭证
(一)限于国内段,
(二)旅客的身份限制。
点击“旅客”超链接,打开可见其定义——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“旅客”,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,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。
铁路、水路、公路客票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,否则不得抵扣。
(三)进项税额、抵扣率
1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为发票注明税额
2、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
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÷(1+9%)×9%
3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
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9%)×9%
4、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客票
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3%)×3%
二、通行费
1、进项=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。
公路通行费发票,仅限于征税发票可以抵扣!没有“征税”标记的通行费发票没有税额,不能抵扣。财政票据也不能抵扣。
2、进项=桥闸通行费发票金额÷(1+5%)×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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